企业管治

审核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 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刁建申先生(出任委员会主席)、刘阳芳女士及陈弘俊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

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 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设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一名执行董事李建平先生(出任委员会主席)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刁建申先生及刘阳芳女士。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进行评核及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 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一名执行董事李建平先生(出任委员会主席)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刁建申先生及刘阳芳女士。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物色、挑选及向董事会推荐合适人选出任本公司董事,监管评估董事会表现的程序,以及拟订、向董事会建议及监察本公司的提名指引。

职权范围

股东通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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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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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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